六、面試
(一)時間
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下午13:00開始。
每位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請于2011年11月17日在本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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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警官學院(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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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領導小組討論。
(四)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11月17日公布的《面試日程安排》規(guī)定的時間,上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上午8: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下午參加面試的人員于當天13:00前到達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報到。報到時需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印章的準考證。
2、應試人員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應試人員面試當天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經用人單位簽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應試人員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報考部門和職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等候面試過程中需暫時離開候考室的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3、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考試區(qū)域。
(五)面試注意事項
1、除警官學院和司法警官院校2011年畢業(yè)生外的其他考生,在面試時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工作制服,2011年警官學院及司法警官院校畢業(yè)生如穿著制式服裝時,不得佩戴學號或警號。
2、應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于當天上午7:30-8:00或下午12:30-13:00到達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報到。上午8:00或下午13:00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報到地點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3、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有關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5、應試人員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7、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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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現(xiàn)場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其中算式中的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綜合成績經四舍五入計算在小數(shù)點后兩位均一致的,視為綜合成績相同(不做小數(shù)點后三位的比較)。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一致,則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