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及專業(yè)知識等。
2.根據考生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的3倍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某崗位由于缺考、違紀等原因出現(xiàn)進入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則進入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與的比例至少應達到2:1,否則調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面試日期:2011年12月下旬,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4.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0 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遂寧市衛(wèi)生局人事科(地址:遂寧市西山北路276號)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人員依次遞補。
5.注意事項:考生應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6.進入面試程序出現(xiàn)的人員缺額不再遞補。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管理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x70%+面試成績x30%。
專業(yè)技術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30%+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40%+專業(yè)技能面試成績×30%。
六、體檢及政審考察
面試考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聘用計劃,依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綜合知識筆試成績和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考察的人員。體檢按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安排,由遂寧市衛(wèi)生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由遂寧市衛(wèi)生局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到遂寧市衛(wèi)生局提出書面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遂寧市衛(wèi)生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學習成績、業(yè)務工作能力、學習(實踐)或工作成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考核。
因體檢和政審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xiàn)的人員缺額,由遂寧市衛(wèi)生局商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