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及考核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位數(shù)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按綜合知識成績排序;所有成績都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及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不能確定參加體檢。
(二)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的規(guī)定。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考生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心理健康、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守紀律、廉潔自律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報考職位要求,調查考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對考核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額,經區(qū)人社局同意后可一次性依次等額遞補,單位決定不遞補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書面報區(qū)人社局。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州市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是:www.nxrsrc.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區(qū)人社局審批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xù)。
區(qū)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發(fā)出后,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進行遞補。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同一職位有2個及以上聘用人員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由應聘人員在擬聘用單位中自主選擇聘用單位。
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合同期限內。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到崗或聘用后未滿一周年就辭聘的,取消三年內報考納溪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所有職位均實行最低三年服務期制度。
2011年四川瀘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筆試課程
階段 | 班別 | 科目 | 學時 | 教師 | 試聽 | 學費 | 聯(lián)報學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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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階段 | 基礎精講班 | 行政能力測試 | 26 | 沈棟、鄧淳、郜爽、羅紅軍 | ¥480 |
行測+公基¥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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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 | 24 | 羅紅軍 | ¥680 | ||||||
沖刺階段 | 沖刺預測班 | 行政能力測試 | 8 | 鄧淳、沈棟 | ¥180 |
行測+公基¥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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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 | 8 | 羅紅軍 |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