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公開選拔
初任法官任職人選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公告 》和《四川省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簡章》,現(xiàn)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任職人選考生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25%+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25%+筆試加分),按3:1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1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府街辦公區(qū)(成都市正府街108號)5樓510辦公室
(四)考生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及復印件。
2、網(wǎng)上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考試網(wǎng)上報名信息錄入表》(貼上照片)兩份,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認、簽署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
3、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要求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法律工作經(jīng)歷證明。
(五)資格復審遞補
在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遞補考生可根據(jù)自己的考試成績排名情況自行確定是否參加資格復審遞補(今后不再通知)。資格復審遞補考生于2011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屆時未參加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