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廣 安 市 委 組織 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簡稱參照管理工作人員)27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ㄒ唬┱锌紝ο螅?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qū)市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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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5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期間出生)之間,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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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批準錄用后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的人員;
4.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和在讀學生(不含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6.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2011年上半年我市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275名。其中:市級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33名,區(qū)市縣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117 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125 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廣安市2011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