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2011年度咸陽市考試錄用各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已進入政審考察階段,現(xiàn)對體檢合格人員(名單附后)進行政審和考察。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審考察的時間:2011年7月7日—7月19日
二、政審考察的方法:政審考察采取組織考察和考生所在學校、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提供有關證明的方式進行。凡參加政審的人員應在政審考察時限內先到咸陽市公務員局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科領取統(tǒng)一印制的政審考察表,然后由考生分別到所在的學校、單位、街道辦、居委會和轄區(qū)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三、政審考察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內容:
1、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持政審表到本人畢業(yè)院校(學院、系)出具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學習情況的證明材料(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工作(學習)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加蓋印章,并由學校所在地的轄區(qū)派出所(或公安處)出具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遵紀守法情況)的證明并加蓋印章;
2、往屆畢業(yè)生(無正式工作單位的考生)持政審表到本人所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出具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的證明(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工作(學習)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加蓋印章,并由所在轄區(qū)派出所出具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遵紀守法情況)的證明并加蓋印章;
3、有正式工作單位的考生持政審表到本人所在單位出具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工作(學習)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加蓋印章,并由所在轄區(qū)派出所出具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遵紀守法情況)的證明并加蓋印章;
4、所有參加政審考察人員除提交上述證明材料外,同時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和報到證原件復審。另外,還需攜帶本人檔案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5、所有參加政審的考生務必于2011年7月19日下午6時前將鑒定完的政審表送咸陽市人民政府八樓市公務員局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科進行查審,逾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按本人自動放棄對待,責任自負。
望各位考生見通知后相互轉告。
聯(lián)系電話:33210435(辦)
咸陽市公務員局
二0 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