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10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5:00—17:30 申 論
本次考試在太原市和有招錄計劃的市設置考場。具體考試地點將在準考證上注明。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yōu)椤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之和(即: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4、分數(shù)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將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和各職位筆試成績分布情況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5、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確定后,考生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站進行查詢。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忌璩直救藞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缺少上述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后,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80分以上。
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將在山西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sxpta.com/)公布。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5年內不得再報考我省公務員。
七、考察與體檢
參加考察與體檢的人員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按照考察體檢人員與擬錄用人員1:1的比例確定。
體檢嚴格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三級乙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考察工作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認真審核,對思想政治素質(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xiàn))、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客觀、真實的考察。
面試后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考察與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錄用
用人單位根據職位的要求,結合對應試者的考察與體檢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報省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站及相關媒體發(fā)布公告并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時間為7天。屆時,省委組織部還將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單位之間簽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與山西省2012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工作同時進行,請報考者慎重選擇。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任何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