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成都近日實施新的公務員考核細則,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其中,對于連續(xù)2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公務員,將予以辭退。
考核細則
被確定為優(yōu)秀:當年給予嘉獎,發(fā)放獎金800元。連續(xù)2年被確定為優(yōu)秀的,具備破格提拔的基本資格。連續(xù)3年被確定為優(yōu)秀的,記三等功一次,發(fā)放獎金1500元,晉升職務時優(yōu)先考慮。
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當年,公務員所在機關及其主管部門將有針對性地安排2周以上的離崗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上崗。公務員在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及以上等次的,確定為不稱職。
被確定為不稱職: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連續(xù)2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被確定為不稱職的當年,公務員所在機關及其主管部門將有針對性地安排2周以上的離崗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上崗。
九種情形不稱職
存在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等九種情形之一的公務員,將被確定為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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