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精神,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個事業(yè)單位的201名工作人員(詳見《重慶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09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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