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文件執(zhí)行。
六、公示和審批
考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與結果進行公示或公布,公示期七天。
如有考生中途放棄、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則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兩次。
公開招聘的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編制相關手續(xù),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到與縣人才交流中心咨詢,電話:8627191。
附件:通道侗族自治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第二批)
通道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