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十堰市需進行調劑的職位與辦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需調劑的職位、有關條件及需調劑的人數(shù)(見附表)
二、調劑對象
參加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未進入所報職位資格復審范圍、符合調劑職位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
三、辦理程序
1、達到所申請調劑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考生,由本人在2010年8月19日12:00前向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提交或傳真《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申請表》。
2、經(jīng)審核合格后,參加調劑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調劑人員。調劑人員確定后,再與原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合并,按筆試成績重新排序。
3、經(jīng)調劑后,所調劑職位人數(shù)仍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職位。
聯(lián)系電話: 0719-8652003 0719-8109429 8663246(傳真)
附表:十堰市調劑職位表、湖北省2010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申請表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