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筆試
專業(yè)綜合 II 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
目 錄
I.考查目標…………………………………………………………2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2
III.考查內容…………………………………………………………3
IV.參考試題…………………………………………………………23
V.參考答案…………………………………………………………29
I.考 查 目 標
專業(yè)綜合 II 考試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主要考查上述學科
的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從理論法學的角度測試考生是否具備繼續(xù)攻讀學位所要
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yǎng)。在考查考生對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時,側重考查
考生運用法律語言的表達能力和綜合運用法學知識及原理分析、解決現(xiàn)實問題的能力。考生
應能:
1.正確掌握和準確理解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確運用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知識和原理對給定材料進行分析處
理和正確評價。
3.結合我國法治建設的實際,綜合運用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知識和
原理,對我國現(xiàn)實法律現(xiàn)象和法治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4.準確、恰當?shù)厥褂梅▽W專業(yè)術語和運用法律思維進行表達,論述有據(jù),條理清晰,符
合邏輯,文字表達通順。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