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們當前社會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總的來看,當前我國的社會管理還沒有完全擺脫傳統(tǒng)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管理模式。
1、在思想觀念上,重經濟建設、輕社會管理。一些地方領導干部仍然只是重視經濟增長,對于社會民生建設缺乏興趣和熱情,對于當?shù)厣鐣A設施的基本情況了解甚少,對于常規(guī)化和科學化的社會管理研究不多。
2、在管理主體上,重政府作用、輕多元參與。在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極端的時候出現(xiàn)兩種情況:(1)政府包攬一切不堪重負。(2)社會管理領域出現(xiàn)空白。
3、在管理方式上,重管制控制、輕協(xié)商協(xié)調。一些地方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解決的手段單一,對傳統(tǒng)社會管理資源和手段利用不足,硬管理有余,軟管理不足,缺少柔性化的道德教化、溝通協(xié)調。
4、在管理理念上,仍然十分陳舊,認識不夠準確。比如管控思想嚴重、服務意識淡薄;重視強勢群體權利、輕弱勢群體權利保障的現(xiàn)象仍然存在。在社會管理中,不少人有意無意把服務和執(zhí)法的天平傾向了強勢群體一邊。
5、在管理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輕法制規(guī)范和道德自律。政府仍然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社會事務,我國有關社會管理的法制建設還顯得比較滯后,有些領域還存在著一些法律空白。在對社會組織的管理上,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社會組織管理的基本法律。
三、關于社會管理的幾個認識問題
1、有人認為,社會是指與政府、企業(yè)相對應的非政府組織、民間組織等社會性組織,社會管理是指社會組織所進行的社會協(xié)調與管理。這種說法對嗎?
人們對“社會”的理解有大有小,因此對于社會管理的理解也有寬有窄。上面的說法其實也只說出了社會管理的一個方面。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指出,要構建一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社會協(xié)同”的社會管理新格局。黨委領導就是要抓社會管理的大事、議社會管理的大事,研究和制定社會管理的政策法律;政府要切實履行好自身應該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在黨委的領導下,共同承擔起社會管理的主要責任,發(fā)揮社會管理的領導作用。同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到,黨政無法包攬社會管理的全部事務和工作,還必須動員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參與社會管理,實現(xiàn)社會管理的共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