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民政部公務員面試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按不同職位分別進行。
二、面試資格復審
已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時間: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點:民政部機關(北京市東城區(qū)北河沿大街147號)3號樓一層多功能廳。(乘車路線:乘2路公交車東華門站、60路公交車錫拉胡同站下車;乘地鐵一號線王府井或天安門東站、五號線燈市口站下車。)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5、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位認證書;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考生,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具體要求見2012年1月18日發(fā)布的《民政部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以上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信息不實,將取消面試及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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