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安排及要求
1.請以上考生于2月17日(星期五)下午4:30分前通過電話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時未進行確認的,將視為放棄面試。如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未告知我辦的情況下私自放棄面試,我辦有權將相關情況上報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2.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在國家物資儲備局上海辦事處706室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考生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家外語等級考試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四張(應與報名照片同底,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考生姓名和報考職位代碼,要求字跡端正清楚)。
3.考生應對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我辦有權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為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分開始。面試考生需于當天下午1:00分進入候考室。截止當天下午1:20分未報到的,取消面試資格。
5.我辦將于面試結束后第二天通過網(wǎng)站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并電話通知所有進入體檢程序人員,請考生保持關注,并保證手機暢通。我辦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實行等額考察。如當天參加面試的考生少于3人,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程序。
6.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特此公告。
國家物資儲備局上海辦事處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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