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它事項
1、考生需攜帶材料。面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社會在職人員需攜帶學位、學歷證書和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必須出具,請考生與單位及時妥善溝通辦理,本司不接受關于此類問題電話咨詢;留學回國人員需攜帶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特崗計劃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計劃的考生,要提供相應的服務證書、組織證明和鑒定表。以上資料請另準備復印件一套,面試當天提交工作人員。
2、行程安排。根據(jù)面試總體安排,京外考生需在北京停留1周時間,請?zhí)崆鞍才藕眯谐?,注意交通安全,交通、食宿費用由考生自負。面試工作開展期間,請務必保持本人筆試報名時提交的手機號碼聯(lián)絡暢通。
3、咨詢電話: 010-68505900,68501519 聯(lián)系人: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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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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