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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海關2011國家公務員面試相關事項通知
2011-01-22 10:46  江門海關 點擊: 載入中...

    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已公布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江門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生確認參加面試
    請取得我關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資格且擬參加我關面試的考生于2月1日前來電確認參加面試。未確認的考生,經(jīng)進一步核實后,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2011年2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江門海關人教處人事科(郵寄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海傍街43號,郵編:529071)。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一)應屆畢業(yè)生(含延緩派遣畢業(yè)生)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3.學歷及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復印件(延緩派遣畢業(yè)生提供);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各1份(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錄網(wǎng)下載,按規(guī)定填寫并貼好近期大1寸彩色證件照片,正反面打印并蓋章,報名推薦表附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替代)。要求表格內容填寫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6.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7.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暫未取得證書的需附說明并承諾報到前可取得相關證書;
    8.其它需要向江門海關說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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