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公安機關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貴陽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工作。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公安機關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計劃及職位
此次招考人民警察共計1089名。其中,市公安局690名(交警職位450名、金陽分局職位90名、其它職位150名),市公安局南明分局180名,市公安局云巖分局180名,清鎮(zhèn)市公安局6名,修文縣公安局20名,開陽縣公安局11名,息烽縣公安局2名。具體招考職位詳見《貴陽市公安機關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應屆、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戶籍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公安(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yè)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3、由省級機關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由我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簡稱“五項目”人員)。
4、截止到2011年6月1日已辦理退伍手續(xù)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部隊退役士兵。
5、定向到貴陽市區(qū)(市、縣)的應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區(qū)(市、縣)的職位。
(二)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要求: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職位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規(guī)定的標準。
?。?)定向招錄服務(任職)期滿“五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1年6月1日在貴州省服務(任職)期滿一屆的“五項目”人員報考。
?。?)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ㄈ┮韵氯藛T不得報考
?。?)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2009年1月1日以來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定向到貴陽市以外其他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1年6月1日仍在崗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老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yǎng)或少年管教的人員。
?。?)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8)直系血親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笛H(三代以內(nèi))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