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ㄒ唬└髡衅竼挝缓椭鞴懿块T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ǘ嵭谢乇苤贫?。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ㄈ﹪栏窆_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及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的,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ㄋ模`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在一年內禁止應聘事業(yè)單位崗位和參加公務員考試。
?。ㄎ澹└髡衅竼挝灰獓栏癜垂_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簡章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73—2866296 2815018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