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通知
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參加2011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農(nóng)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
為方便家庭困難考生能順利參加本次考試,并且減少考試相關費用的支出,現(xiàn)將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1、符合減免范圍的考生也須先在網(wǎng)上進行確認和網(wǎng)上繳費。
2、辦理減免手續(xù)時需攜帶的證件和相關證明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驗原件交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驗原件交復印件)
符合上述條件考生可免考試費用。
3、在考試前一天(即12月4日)按時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退費手續(xù),過期不再受理。
辦理地點:廣西南寧市新竹路20號304辦公室
辦理時間:2010年12月4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