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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職位表(3)
2012-08-20 14:23  未知 點擊: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2年8月21日10:00至8月28日17:00

  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進行網(wǎng)上付費、網(wǎng)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上報名成功的,9月11日10:00至9月15日17:00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具體程序和辦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職位表和報考指南,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考,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考。不得用新、舊版兩個居民身份證號同時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2、報考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者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者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的專業(yè)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者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yè)均要求法學,則研究生學歷專業(yè)為法學的報考人員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指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見附件)。

  5、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

  6、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以及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減免考務費用政策。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或招考單位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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