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登錄繳費頁面,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100元,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5.查詢報名序號。
應聘人員在完整輸入個人報考信息并保存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唯一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修改報名信息、查詢審查結果和繳費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資格復審。
領取準考證時,應聘人員應根據(jù)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攜帶有效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和5張1寸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復審。單位對學歷不能確定的,可要求到省人力資源市場進行學歷認證(教育部授權代辦機構)。
四、準考證發(fā)放。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地點在應聘人員成功繳費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屆時進行資格復審并憑報名序號及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3誜1,采取閉卷形式,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時間見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列表,考試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六、面試。
是否面試由招聘單位決定。決定面試的,面試人選比例為2誜1,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成績現(xiàn)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七、成績公布及擬聘人員公示。
招聘有關信息及考試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將在發(fā)布公告的網(wǎng)站公布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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