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縣2011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大足縣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足縣2011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大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大足縣棠香街道辦事處北環(huán)東路98號)六樓607室。
3.報名手續(xù)及資格審查: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分崗位競聘。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yè)要求,持畢業(yè)(學位)證(2012年畢業(yè)生憑學校學歷證明,見附件2)、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符合加分條件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
由大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報名表》,并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4.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護理崗位須達到1:3),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
5.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11年9月2日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大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01室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