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組織保障
1. 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按照《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lián)發(fā)[2003]26號)、《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lián)發(fā)[2004]16號)、《關于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42號,<以下簡稱人社部發(fā)[2009]42號>)等文件有關精神享受相關政策。
有關報考研究生和報考公務員等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fā)[2009]42號文件為準。一是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二是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yōu)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優(yōu)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特別是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lián)合印發(fā)《2011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中青聯(lián)發(fā)12號)中規(guī)定的基層青年工作專項實施范圍中包括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時,各省級團委及項目辦要按照《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52號)等文件精神,協(xié)助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相關規(guī)定。四是按照國家社會保險和統(tǒng)籌高校畢業(yè)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相關文件規(guī)定,推動西部計劃養(yǎng)老保險工作。
2. 組織保障。加強日常服務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級項目辦應完善基層項目辦考評機制,強化定期考核與督導工作,原則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備1名管理員,服務縣、高校項目辦應指定專人負責。各地要定期組織新上崗項目辦工作人員培訓,認真做好服務縣、高校項目辦年度考核等工作。
四、經費保障
1. 志愿者補貼。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執(zhí)行)。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范圍的,執(zhí)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標準,按月發(fā)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fā)放,每年發(fā)放兩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費用。相關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tǒng)一投保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350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住院醫(yī)療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1萬元。
3.志愿者體檢費。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110%一次性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4.其它經費。各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在同級財政安排的專項工作經費中,列支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經費。服務縣項目辦應結合實際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西部計劃納入當地年度重點工作范圍,并將管理經費列入同級地方財政范圍。
五、地方項目
各省(區(qū)、市)項目辦實施的地方項目,應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并按照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今年,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實施力度,并加大向民族地區(qū)的派遣力度。各地須在6月30日前將地方項目實施方案報全國項目辦備案,以便做好志愿者考研加分統(tǒng)計等工作。
2012年西部計劃專項介紹.doc |
共青團中央
教 育 部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