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每日一考點(13):刑法 解析
6、正確答案是 A
【來源】福建(春季)2007
【解析】
《刑法》第18條:"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本題選擇A選項
【拓展】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jié)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7、正確答案是 D
【來源】浙江(A卷)2013
【解析】
根據(jù)《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乙是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要竊取甲的汽車,只是碰巧甲回來看到,抓住乙,對于乙的行為構(gòu)成盜竊罪。故選D
【拓展】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搶奪罪(刑法第267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8、正確答案是 B
【來源】湖南2005
【解析】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chuàng)造犯罪條件等。刑法第22條第1款[1]規(guī)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犯罪預備,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能夠引起預定危害結(jié)果的犯罪實行行為,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狀態(tài)。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對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在一般情況下,由于預備犯僅僅處于犯罪的預備階段,還沒有著手實施犯罪,也沒有造成實際的社會危害結(jié)果,其社會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對預備犯的處罰上可以輕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但對于個別預備犯情節(jié)特別惡劣、主觀惡性嚴重、危險性大的,也可以不予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于預備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可以依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免除處罰。故本題選擇B
【拓展】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jié)果的發(fā)生的行為。刑法第24條第一款規(guī)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jié)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jié)果的發(fā)生
9、正確答案是 D
【來源】福建2006
【解析】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兒童的行為。只要犯罪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接受、中轉(zhuǎn)、販賣兒童行為之一的,就構(gòu)成拐賣兒童罪,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
【拓展】
遺棄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拐騙兒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騙和拐賣的區(qū)別:拐賣必須以出賣為目的,而拐騙不以出賣為目的。拐賣也可有欺騙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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